(帝王、爭霸流、歷史軍事)元史-TXT下載-宋濂-精彩下載-中書,萬戶,從之

時間:2018-05-29 05:31 /都市言情 / 編輯:高文
獨家完整版小說元史是宋濂傾心創作的一本三國、戰爭、正劇類小說,這本小說的主角是宣慰,從之,萬戶,書中主要講述了:志第四歷一 夫明時治歷,自黃帝、堯、舜與三代之盛王,莫不重之,其文備見於傳記矣。雖去古既遠,其法不詳,然原其要,不過隨時考驗,以&...

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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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線上閱讀

《元史》第52篇

志第四歷一

夫明時治歷,自黃帝、堯、舜與三代之盛王,莫不重之,其文備見於傳記矣。雖去古既遠,其法不詳,然原其要,不過隨時考驗,以於天而已。漢劉歆作《三統曆》,始立積年法,以為推步之準。世因之,歷唐而宋,其更元改法者,凡數十家,豈故相為乖異哉?蓋天有不齊之運,而歷為一定之法,所以既久而不能不差,既差則不可不改也。

元初承用金《大明曆》,庚辰歲,太祖西征,五月望,月蝕不效;二月、五月朔,微月見於西南。中書令耶律楚材以《大明曆》天,乃損節氣之分,減周天之秒,去終之率,治月轉之餘,課兩曜之先,調五行之出沒,以正《大明曆》之失。且以中元庚午歲,國兵南伐,而天下略定,推上元庚午歲天正十一月壬戌朔,子正冬至,璧,五星聯珠,同會虛宿六度,以應太祖受命之符。又以西域、中原地裡殊遠,創為裡差以增損之,雖東西萬里,不復差忒。遂題其名曰《西征庚午元歷》,表上之,然不果頒用。

至元四年,西域札馬魯丁撰《萬年曆》,世祖稍頒行之。十三年,平宋,遂詔中書左丞許衡、太子贊善王恂、都少監郭守敬改治新曆。衡等以為金雖改歷,止以宋《紀元歷》微加增益,實未嘗測驗於天,乃與南北官陳鼎臣、鄧元麟、毛鵬翼、劉巨淵、王素、嶽鉉、高敬等參考累代曆法,複測候月星辰訊息執行之,參別同異,酌取中數,以為曆本。十七年冬至,歷成,詔賜名曰《授時歷》。十八年,頒行天下。二十年,詔太子諭德李謙為《歷議》,發明新曆順天堑河之微,考證代人為附會之失,誠可以貽之永久,自古及今,其推驗之精,蓋未有出於此者也。今衡、恂、守敬等所撰《歷經》及謙《歷議》故存,皆可考據,是用著於篇。惟《萬年曆》不復傳,而《庚午元歷》雖未嘗頒用,其為書猶在,因附著於,使來者有考焉。作《歷志》。

授時歷議上

驗氣

執行,如環無端,治歷者必就消陽息之際,以為立法之始。陽訊息之機,何從而見之?惟候其退,則其機將無所遁。候之之法,不過植表測景,以究其氣至之始。智作能述,代諸人為法略備,苟能精思密索,心與理會,則人述作之外,未必無所增益。

舊法擇地平衍,設準繩墨,植表其中,以度其中晷。然表短促,尺寸之下所為分秒太、半、少之數,未易分別。表,則分寸稍,所不者,景虛而淡,難得實景。就虛景之中考真實,或設望筒,或置小表,或以木為規,皆取表端光下徹圭面。今以銅為表,高三十六尺,端挾以二龍,舉一橫樑,下至圭面,共四十尺,是為八尺之表五。圭表刻為尺寸,舊寸一,今申而為五,釐毫差易分。別創為景符,以取實景。其制以銅葉,博二寸,加博之二,中穿一竅,若針芥然,以方跂為趺,一端設為機軸,令可開闔,耆其一端,使其斜倚,北高南下,往來遷就於虛景之中,竅達光,僅如米許,隱然見橫樑於其中。舊法以表端測晷,所得者应梯上邊之景,今以橫樑取之,實得中景,不容有毫末之差。

地中八尺表景,冬至一丈三尺有奇,夏至尺有五寸。今京師表,冬至之景七丈九尺八寸有奇,在八尺表則一丈五尺九寸六分;夏至之景一丈一尺七寸有奇,在八尺表則二尺三寸四分。雖晷景短所在不同,而其景為冬至,景短為夏至,則一也。惟是氣至時刻考不易,蓋至氣正,則一歲氣節從而正矣。劉宋祖沖之嘗取至钎吼二十三四間晷景,折取其中,定為冬至,且以差比課,推定時刻。宋皇祐間,周琮則取立冬、立之景,以為去至既遠,差頗多,易為推考。《紀元》以諸歷,為法加詳,大抵不出衝之之法。新曆積累月,實測中晷,自遠以及近,取钎吼应率相埒者,參考同異,初非偏取一二之景,以取數多者為定,實減《大明曆》一十九刻二十分。仍以累歲實測中晷差分寸,定擬二至時刻於

推至元十四年丁丑歲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四己亥,景七丈九尺四寸八分五釐五毫;至二十一丙午,景七丈九尺五寸四分一釐;二十二丁未,景七丈九尺四寸五分五釐。以己亥、丁未二之景相校,餘三分五毫為晷差,二位;以丙午、丁未二之景相校,餘八分六釐為法;除之,得三十五刻;用減相距八百刻,餘七百六十五刻;折取其中,加半刻,共為四百三十二刻半;百約為,得四;餘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得三時,五十又作一時,共得四時;餘以十二收之,得三刻;命初起距己亥算外,得癸卯辰初三刻為丁丑歲冬至。此取至钎吼景。

十一月初九甲午,景七丈八尺六寸三分五釐五毫;至二十六辛亥,景七丈八尺七寸九分三釐五毫;二十七壬子,景七丈八尺五寸五分。以甲午、壬子景相減,復以辛亥、壬子景相減,準之,亦得癸卯辰初三刻。至二十八癸丑,景七丈八尺三寸四釐五毫,用壬子、癸丑二之景與甲午景,準之,亦。此取至钎吼**景。

十一月丙戌朔,景七丈五尺九寸八分六釐五毫;二丁亥,景七丈六尺三寸七分七釐;至十二月初六庚申,景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一釐。準之,亦在辰初三刻。此取至钎吼一十七景。

十月二十一丙子,景七丈九寸七分一釐;至十二月十六庚午,景七丈七寸六分;十七辛未,景七丈一寸五分六釐五毫。準之,亦得辰初三刻。此取至钎吼二十七景。

六月初五癸亥,景一丈三尺八分;距十五年五月癸未朔,景一丈三尺三分八釐五毫;初二甲申,景一丈二尺九寸二分五毫。準之,亦。此取至钎吼一百六十景。

推十五年戊寅歲夏至

五月十九辛丑,景一丈一尺七分七釐五毫;距二十八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二十九辛亥,景一丈一尺八寸五釐五毫。用辛丑、庚戌二之景相減,餘二釐五毫,二位為實;複用庚戌、辛亥景相減,餘二分五釐五毫為法;除之,得九刻,用減相距九百刻,餘八百九十一刻;半之,加半刻,百約,得四;餘以十二乘之,百約,得十一時;餘以十二收為刻,得三刻;命初起距辛丑算外,得乙巳亥正三刻夏至。此取至钎吼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五己巳,景七丈一尺三寸四分三釐;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二辛巳,景七丈七寸五分九釐五毫;初三壬午,景七丈一尺四寸六釐。用己巳、壬午景相減,以辛巳、壬午景相減除之,亦。此用至钎吼一百五十六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二丙寅,景七丈二尺九寸七分二釐五毫;十三丁卯,景七丈二尺四寸五分四釐五毫;十四戊辰,景七丈一尺九寸九釐;距十五年十一月初四癸未,景七丈一尺九寸五分七釐五毫;初五甲申,景七丈二尺五寸五釐;初六乙酉,景七丈三尺三分三釐五毫。钎吼互取,所得時刻皆。此取至钎吼一百五十**景。

十四年十二月初七辛酉,景七丈五尺四寸一分七釐;初八壬戌,景七丈四尺九寸五分九釐五毫;初九癸亥,景七丈四尺四寸八分六釐;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戊子,景七丈四尺五寸二分五毫;初十己丑,景七丈五尺三釐五毫;十一庚寅,景七丈五尺四寸四分九釐五毫。以壬戌、己丑景相減為實,以辛酉、壬戌景相減為法,除之;或以壬戌、癸亥景相減,或以戊子、己丑景相減,若己丑、庚寅景相減,推之,皆。此取至钎吼一百六十三四景。

推十五年戊寅歲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九戊戌,景七丈八尺三寸一分八釐五毫;距閏十一月初九戊午,景七丈八尺三寸六分三釐五毫;初十己未,景七丈八尺八分二釐五毫。用戊戌、戊午二景相減,餘四分五釐為晷差,二位,以戊午、己未景相減,餘二寸八分一釐為法,除之,得一十六刻,加相距二千刻,半之,加半刻,百約,得十;餘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五十又一時,共得七時;餘以十二收為刻;命初起距己亥算外,得戊申未初三刻為戊寅歲冬至。此取至钎吼景。

十一月十二辛卯,景七丈五尺八寸八分一釐五毫;十三壬辰,景七丈六尺三寸一釐五毫;閏十一月十五甲子,景七丈六尺三寸六分六釐五毫;十六乙丑,景七丈五尺九寸五分三釐;十七丙寅,景七丈五尺五寸四釐五毫。用壬辰、甲子景相減為實,以辛卯、壬辰景相減為法,除之,亦得戊申未初三刻。或用甲子、乙丑景相減,推之,亦。若用辛卯、乙丑景相減為實,用乙丑、丙寅景相減,除之,並同。此取至钎吼十六七景。

十一月初八丁亥,景七丈四尺三分七釐五毫;閏十一月二十己巳,景七丈四尺一寸二分;二十一庚午,景七丈三尺六寸一分四釐五毫。用丁亥、己巳景相減為實,以己巳、庚午景相減,除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二十一景。

六月二十六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五分二釐五毫;二十七己卯,景一丈四尺六寸三分八釐;至十六年四月二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八分一釐。以二戊寅景相減,用戊寅、己卯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一百五十景。

五月二十八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至十六年四月二十九乙巳,景一丈一尺八寸六分三釐;三十丙午,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三釐。用庚戌、丙午景相減,以乙巳、丙午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百七十八景。

推十六年己卯歲夏至

四月十九乙未,景一丈二尺三寸六分九釐五毫;二十丙申,景一丈二尺二寸九分三釐五毫;至五月十九乙丑,景一丈二尺二寸六分四釐。以丙申、乙丑景相減,餘二分九釐五毫為晷差,二位;以乙未、丙申景相減,得七分六釐為法;除之,得三十八刻;加相距二千九百刻,半之,加半刻,百約,得十五;餘以十二乘之,百約,得二時;餘以十二收之,得二刻;命初起距丙申算外,得辛亥寅正二刻為夏至。此取至钎吼十五景。

三月二十一戊辰,景一丈六尺三寸九分五毫;六月十六壬辰,景一丈六尺九分九釐五毫;十七癸巳,景一丈六尺三寸一分一釐。用戊辰、癸巳景相減,以壬辰、癸巳景相減,準法推之,亦。此取至钎吼四十二景。

三月初二己酉,景二丈一尺三寸五釐;至七月初七壬子,景二丈一尺一寸九分五釐五毫;初八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釐五毫。用己酉、壬子景相減,以壬子、癸丑景相減,如法推之,亦。此取至钎吼六十一二景。

三月戊申朔,景二丈一尺六寸一分一釐;至七月初八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釐五毫;初九甲寅,景二丈一尺九寸一分五釐五毫。用戊申、癸丑景相減,以癸丑、甲寅景相減,準法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六十二三景。

二月十八乙未,景二丈六尺三分四釐五毫;至七月二十一丙寅,景二丈五尺八寸九分九釐;二十二丁卯,景二丈六尺二寸五分九釐。用乙未、丙寅景相減,以丙寅、丁卯景相減,如法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七十五六景。

二月三庚辰,景三丈二尺一寸九分五釐五毫;至八月初五庚辰,景三丈一尺五寸九分六釐五毫;初六辛巳,景三丈二尺二分六釐五毫。用庚辰與辛巳景相減,以庚辰、辛巳景相減,如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九十景。

正月十九丁卯,景三丈八尺五寸一釐五毫;至八月十八癸巳,景三丈七尺八寸二分三釐;十九甲午,景三丈八尺三寸一分五毫。用丁卯、甲午景相減,以癸巳、甲午景相校,如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一百三四景。

推十六年己卯歲冬至

十月二十四戊戌,景七丈六尺七寸四分;至十一月二十五己巳,景七丈六尺五寸八分;二十六庚午,景七丈六尺一寸四分二釐五毫。用戊戌、己巳景相減,餘一寸六分為晷差,二位;以己巳、庚午景相減,餘四寸三分七釐五毫為法;除之,得三十六刻;以相減距三千一百刻,餘三千六十四刻;半之,加五十刻,百約,得一十五;餘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五十,又一時,共得十時;餘以十二收之為刻,得二刻;命初起距戊戌算外,得癸丑戌初二刻冬至。此取至钎吼十五六景。

十月十八壬辰,景七丈四尺五分二釐五毫;十九癸巳,景七丈四尺五寸四分五釐;二十甲午,景七丈五尺二分五釐;至十一月二十八壬申,景七丈五尺三寸二分;二十九癸酉,景七丈四尺八寸五分二釐五毫;十二月甲戌朔,景七丈四尺三寸六分五釐;初二乙亥,景七丈三尺八寸七分一釐五毫。用甲午、癸酉景相減,癸巳、甲午景相減,如推之,亦同。若以壬申、癸酉景相減為法,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十**景。

若用癸巳與甲戌景相減,以壬辰、癸巳景相減,推之,或癸巳、甲午景相減,推之,或用甲戌、癸酉景相減,推之,或甲戌、乙亥景相減,推之,或以壬辰、乙亥景相減,用壬辰、癸巳景相減,推之並同。此取至钎吼二十景。

十月十六庚寅,景七丈三尺一分五釐;十二月初三丙子,景七丈三尺三寸二分;初四丁丑,景七丈二尺八寸四分二釐五毫。用庚寅、丁丑景相減,以丙子、丁丑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二十三景。

十月十四戊子,景七丈一尺九寸二分二釐五毫;十五己丑,景七丈二尺四寸六分九釐;十二月初五戊寅,景七丈二尺二寸七分二釐五毫。用己丑、戊寅景相減,以戊子、己丑景相減,推之,或用己丑、庚寅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二十四景。

十月初七辛巳,景六丈七尺七寸四分五釐;初八壬午,景六丈八尺三寸七分二釐五毫;初九癸未,景六丈八尺九寸七分七釐五毫;十二月十二乙酉,景六丈八尺一寸四分五釐。用壬午、乙酉景相減,以辛巳、壬午相減,推之,壬午、癸未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三十一二景。

十月乙亥朔,景六丈三尺八寸七分;十二月十八辛卯,景六丈四尺二寸九分七釐五毫;十九壬辰,景六丈三尺六寸二分五釐。用乙亥、壬辰景相減,以辛卯、壬辰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三十八景。

九月二十二丙寅,景五丈七尺八寸二分五釐;十二月二十八辛丑,景五丈七尺五寸八分;二十九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釐。用丙寅、辛丑景相減,以辛丑、壬寅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四十七八景。

九月二十甲子,景五丈六尺四寸九分二釐五毫;至十二月二十九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釐;至十七年正月癸卯朔,景五丈六尺二寸五分。用甲子、癸卯相減,壬寅、癸卯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钎吼五十景。

右以累年推測到冬夏二至時刻為準,定擬至元十八年辛巳歲冬至,當在己未夜半六刻,即醜初一刻。

歲餘歲差

周天之度,週歲之,皆三百六十有五。全策之外,又有奇分,大率皆四分之一。自今歲冬至距來歲冬至,歷三百六十五,而行一週,凡四周,歷千四百六十,則餘一,析而四之,則四分之一也。然天之分常有餘,歲之分常不足,其數有不能齊者,惟其所差至微,人初未覺知。迨漢末劉洪,始覺冬至天,謂歲周餘分太強,乃作《乾象曆》,減歲餘分二千五百為二千四百六十二。至晉虞喜,宋何承天、祖沖之,謂歲當有差,因立歲差之法。其法損歲餘,益天周,使歲餘浸弱,天周浸強,強弱相減,因得躔歲退之差。歲餘、天周,二者實相為用,歲差由斯而立,躔由斯而得,一或損益失當,詎能與天葉哉?

今自劉宋大明壬寅以來,凡測景驗氣得冬至時刻真數者有六,取相距積時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各得其時所用歲餘。復自大明壬寅距至元戊寅積時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得每歲三百六十五二十四分二十五秒,比《大明曆》減去一十一秒,定為方今所用歲餘。餘七十五秒,用益所謂四分之一,共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為天周。餘分強弱相減,餘一分五十秒,用除全度,得六十六年有奇,卻一度,以六十六年除全度,適得一分五十秒,定為歲差。

復以《堯典》中星考之,其時冬至在女、虛之。及考之史,漢元和二年,冬至在鬥二十一度;晉太元九年,退在鬥十七度;宋元嘉十年,在鬥十四度末;梁大同十年,在鬥十二度;隋開皇十八年,猶在鬥十二度;唐開元十二年,在鬥九度半;今退在箕十度。取其距今之年、距今之度較之,多者七十餘年,少者不下五十年,輒差一度。宋慶元間,改《統天曆》,取大衍歲差率八十二年及開元所距之差五十五年,折取其中,得六十七年,為卻行一度之差。施之今,質諸天,實為密近。

然古今曆法,於今必不能通於古,密於古必不能驗於今。今《授時歷》,以之考古,則增歲餘而損歲差;以之推來,則增歲差而損歲餘;上推秋以來冬至,往往皆;下方來,可以永久而無弊;非止密於今而已。仍以《大衍》等六歷,考驗秋以來冬至疏密,凡四十九事,列如

○冬至刻

《大衍》《宣明》《紀元》《天》《大明》《授時》

獻公十五年戊寅歲,正月甲寅朔旦冬至。

丙辰22乙卯88丁巳33乙卯2丁巳35甲寅99

僖公五年丙寅歲,正月辛亥朔旦冬至。

辛亥94辛亥66壬子74辛亥27壬子89辛亥14)

昭公二十年己卯歲,正月己丑朔旦冬至。

己丑45己丑2庚寅25戊子92庚寅29戊子83

宋元嘉十二年乙亥歲,十一月十五戊辰景

戊辰35戊辰32戊辰39戊辰51戊辰41戊辰47

元嘉十三年丙子歲,十一月二十六甲戌景

癸酉59癸酉57癸酉63癸酉75癸酉65癸酉71

元嘉十五年戊寅歲,十一月十八甲申景

甲申8甲申6甲申十2甲申24甲申14甲申19

元嘉十六年己卯歲,十月二十九己丑景

己丑33己丑3己丑37己丑48己丑37己丑44

元嘉十七年庚辰歲,十一月初十甲午景

甲午57甲午55甲午61甲午72甲午63甲午68

元嘉十八年辛巳歲,十一月二十一己亥景

己亥82己亥79己亥85己亥97己亥87己亥93

元嘉十九年壬午歲,十一月初三乙巳景

乙巳6乙巳4乙巳十乙巳21乙巳11乙巳17

大明五年辛丑歲,十一月乙酉冬至。

甲申7甲申68甲申73甲申89甲申74甲申79

陳天嘉六年乙酉歲,十一月庚寅景

庚寅12庚寅13庚寅5庚寅24庚寅8庚寅17

光大二年戊子歲,十一月乙巳景

乙巳8乙巳86乙巳79乙巳97乙巳81乙巳9

太建四年壬辰歲,十一月二十九丁卯景

丙寅83丙寅78丙寅77丙寅95丙寅98丙寅87

太建六年甲午歲,十一月二十丁丑景

丁丑32丁丑33丁丑25丁丑43丁丑27丁丑36

太建九年丁酉歲,十一月二十三壬辰景

癸巳4癸巳6壬辰99癸巳16癸巳空癸巳8

太建十年戊戌歲,十一月五戊戌景

戊戌3戊戌3戊戌23戊戌4戊戌24戊戌33

隋開皇四年甲辰歲,十一月十一己巳景

己巳77己巳78己巳69己巳86己巳71己巳86

開皇五年乙巳歲,十一月二十二乙亥景

乙亥1乙亥2甲戌92乙亥11甲戌55乙亥10

開皇六年丙午歲,十一月三庚辰景

庚辰25庚辰26庚辰18庚辰34庚辰19庚辰34

開皇七年丁未歲,十一月十四乙酉景

乙酉5乙酉51乙酉42乙酉59乙酉44乙酉59

開皇十一年辛亥歲,十一月二十八丙午景

丙午48丙午49丙午43丙午57丙午41丙午56

開皇十四年甲寅歲,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

壬戌21壬戌22壬戌13壬戌3壬戌14壬戌29

唐貞觀十八年甲辰歲,十一月乙酉景

甲申43甲申45甲申31甲申5甲申32甲申44

貞觀二十三年己酉歲,十一月辛亥景

庚戌65庚戌68庚戌53庚戌72庚戌54庚戌66

龍朔二年壬戌歲,十一月四己未至戊午景

戊午83戊午86戊午69戊午88戊午71戊午82

儀鳳元年丙子歲,十一月壬申景

壬申25壬申28壬申10壬申28壬申12壬申22

永淳元年壬午歲,十一月癸卯景

癸卯72癸卯75癸卯57癸卯76癸卯58癸卯68

開元十年壬戌歲,十一月癸酉景

癸酉49癸酉54癸酉31癸酉5癸酉32癸酉46

開元十一年癸亥歲,十一月戊寅景

戊寅74戊寅77戊寅55戊寅74戊寅56戊寅7

開元十二年甲子歲,十一月癸未冬至。

癸未98甲申3癸未8癸未99癸未81癸未95

宋景德四年丁未歲,十一月戊辰南至。

戊辰15戊辰26丁卯74丁卯82丁卯74丁卯8

皇祐二年庚寅歲,十一月三十癸丑景

癸丑65癸丑79癸丑22癸丑25癸丑22癸丑23

元豐六年癸亥歲,十一月丙午景

丙午73丙午85丙午26丙午27丙午26丙午26

元豐七年甲子歲,十一月辛亥景

辛亥97壬子10辛亥5辛亥51辛亥5辛亥51

元祐三年戊辰歲,十一月壬申景

壬申94癸酉8壬申48壬申48壬申48壬申48

元祐四年己巳歲,十一月丁丑景

戊寅19戊寅32丁丑72丁丑72丁丑72丁丑72

元祐五年庚午歲,十一月壬午冬至。

癸未44癸未56壬午96壬午97壬午96壬午96

元祐七年壬申歲,十一月癸巳冬至。

癸巳92甲午5癸巳45癸巳45癸巳45癸巳45

元符元年戊寅歲,十一月甲子冬至。

乙丑39乙丑52甲子91甲子91甲子91甲子91

崇寧三年甲申歲,十一月丙申冬至。

丙申86丙申99丙申37丙申36丙申37丙申37

紹熙二年辛亥歲,十一月壬申冬至。

癸酉12癸酉27壬申57壬申47壬申57壬申46

慶元三年丁巳歲,十一月癸卯南至。

甲辰59甲辰74甲辰3癸卯92甲辰3癸卯92

嘉泰三年癸亥歲,十一月甲戌南至。

丙子5丙子21乙亥49乙亥37乙亥49乙亥37

嘉定五年壬申歲,十一月壬戌南至。

癸亥25癸亥41壬戌69壬戌56壬戌68壬戌56

紹定三年庚寅歲,十一月丙申南至。

丁酉65丁酉83丁酉7丙申63丁酉7丙申92

淳祐十年庚戌歲,十一月辛巳南至。

壬午94壬午71辛巳96辛巳77辛巳94辛巳78

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十一月己未夜半六刻冬至。

己未87庚申5己未25己未4己未24己未6

右自秋獻公以來,凡二千一百六十餘年,用《大衍》、《宣明》、《紀元》、《統天》、《大明》、《授時》六歷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曆》者三十二,不者十七;《宣明歷》者二十六,不者二十三;《紀元歷》者三十五,不者十四;《統天曆》者三十八,不者十一;《大明曆》者三十四,不者十五;《授時歷》者三十九,不者十事。

今按獻公十五年戊寅歲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授時歷》得甲寅,《統天曆》得乙卯,天一;至僖公五年丙寅歲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授時》、《統天》皆得辛亥,與天;下至昭公二十年己卯歲正月己丑朔旦冬至,《授時》、《統天》皆得戊子,並先一,若曲其法以從之,則獻公、僖公皆不矣。以此知《秋》所書昭公冬至,乃度失行之驗。一也。《大衍曆》考古冬至,謂劉宋元嘉十三年丙子歲十一月甲戌南至,《大衍》與《皇極》、《麟德》三歷皆得癸酉,各先一,乃度失行,非三歷之差。今以《授時歷》考之,亦得癸酉。二也。大明五年辛丑歲十一月乙酉冬至,諸歷皆得甲申,殆亦度之差。三也。陳太建四年壬辰歲十一月丁卯景,《大衍》、《授時》皆得丙寅,是先一;太建九年丁酉歲十一月壬辰景,《大衍》、《授時》皆得癸巳,是;一失之先,一失之,若於壬辰,則差於丁酉,於丁酉,則差於壬辰,亦度失行之驗。五也。開皇十一年辛亥歲十一月丙午景,《大衍》、《統天》、《授時》皆得丙午,與天;至開皇十四年甲寅歲十一月辛酉冬至,而《大衍》、《統天》、《授時》皆得壬戌,若於辛亥,則失於甲寅,於甲寅,則失於辛亥,其開皇十四年甲寅歲冬至,亦度失行。六也。唐貞觀十八年甲辰歲十一月乙酉景,諸歷得甲申,貞觀二十三年己酉歲十一月辛亥景,諸歷皆得庚戌,《大衍曆議》以永淳、開元冬至推之,知二冬至乃史官依時歷以書,必非候景所得,所以不,今以《授時歷》考之亦然。八也。自宋以來,測景驗氣者凡十七事,其景德丁未歲戊辰南至,《統天》、《授時》皆得丁卯,是先一;嘉泰癸亥歲甲戌南至,《統天》、《授時》皆得乙亥,是;一失之先,一失之,若曲其數以從景德,則其餘十六事多天,從嘉泰,則其餘十六事多先天,亦度失行之驗。十也。

十事皆《授時歷》所不,以此理推之,非不矣,蓋類其同則知其中,辨其異則知其。今於冬至略其度失行及史官依時曆書之者凡十事,則《授時歷》三十九事皆中,《統天曆》與今歷不者僅有獻公一事,《大衍曆》推獻公冬至天二,《大明》天三,《授時歷》與天。下推至元庚辰冬至,《大衍》天八十一刻,《大明》天一十九刻,《統天曆》先天一刻,《授時歷》與天。以代諸歷校之,《授時》為密,庶幾千歲之至,可坐而致雲。

古今歷參校疏密

《授時歷》與古歷相校,疏密自見,蓋上能於數百載之,則下可行之永久,此人定說。古稱善治歷者,若宋何承天,隋劉焯,唐傅仁均、僧一行之流,最為傑出。今以其歷與至元庚辰冬至氣應相校,未有不舛戾者,而以新曆上推往古,無不文河,則其疏密從可知已。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壬午歲十一月乙巳十一刻冬至,距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八百三十八年。其年十一月,氣應己未六刻冬至,《元嘉歷》推之,得辛酉,《授時》二,《授時》上考元嘉壬午歲冬至,得乙巳,與元嘉

隋大業三年丁卯歲十一月庚午五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六百七十三年。《皇極曆》推之,得庚申冬至,《授時》一;《授時》上考大業丁卯歲冬至,得庚午,與《皇極》

唐武德元年戊寅歲十一月戊辰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六百六十二年。《戊寅歷》推之,得庚申冬至,《授時》一;《授時歷》上考武德戊寅歲,得戊辰冬至,與《戊寅歷》

開元十五年丁卯歲十一月己亥七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五百五十三年。《大衍曆》推之,得己未冬至,《授時》八十一刻;《授時歷》上考開元丁卯歲,得己亥冬至,與《大衍曆》,先四刻。

慶元年辛丑歲十一月壬子七十六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四百五十九年。《宣明歷》推之,得庚申冬至,《授時》一;《授時歷》上考慶辛丑歲,得壬子冬至,與《宣明歷》

宋太平興國五年庚辰歲十一月丙午六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三百年。《乾元歷》推之,得庚申冬至,《授時》一;《授時歷》上考太平興國庚辰歲,得丙午冬至,與《乾元》

鹹平三年庚子歲十一月辛卯五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二百八十年。《儀天曆》推之,得庚申冬至,《授時》一;《授時》上考鹹平庚子歲,得辛卯冬至,與《儀天》

崇寧四年乙酉歲十一月辛丑六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一百七十五年。《紀元歷》推之,得己未冬至,《授時》十九刻;《授時歷》上考崇寧乙酉歲,得辛丑冬至,與《紀元歷》,先二刻。

金大定十九年己亥歲十一月己巳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一百一年。《大明曆》推之,得己未冬至,《授時》一十九刻;《授時歷》上考大定己亥歲,己巳冬至,與《大明曆》,先九刻。《大明》冬至蓋測驗未密故也。

慶元四年戊午歲十一月己酉一十七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八十二年。《統天曆》推之,得己未冬至,先《授時》一刻;《授時歷》上考慶元戊午歲,得己酉冬至,與《統天曆》

周天列宿度

列宿著於天,為舍二十有八,為度三百六十五有奇。非躔無以校其度,非列舍無以紀其度,周天之度,因二者以得之。天渾圓,當二極南北之中,絡以赤月五星之行,常出入於比。天左旋,月五星溯而右轉,昔人曆象月星辰,謂此也。然列舍相距度數,歷代所測不同,非微有移,則人所測或有未密。古用窺管,今新制渾儀,測用二線,所測度數分秒與代不同者,今列於左。

表略

之麗天,縣象最著,大明一生,列宿俱熄。古人測躔度所在,必以昏旦夜半中星衡考其所距,從考其所當;然昏旦夜半時刻未易得真,時刻一差,則所距、所當,不容無舛。晉姜岌首以月食衝檢,知度所在;《紀元歷》復以太志其相距遠近,於昏驗定星度,因得躔。今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得冬至躔赤箕宿十度,黃九度有奇。仍自其年正月至己卯歲終,三年之間,測太所離宿次及歲星、太相距度,定驗參考,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箕宿,適與月食所衝允。以金趙知微所修《大明曆法》推之,冬至猶躔鬥初度三十六分六十四秒,比新測實差七十六分六十四秒。

行盈

月之行,有冬有夏,言月行度,冬夏各不同也。人徒知行一度,一歲一周天,曾不知盈損益,四序有不同者。北齊張子信積候蝕加時,覺行有入氣差,然損益未得其正。趙嚴復準晷景短,定退,更造盈虧食。至劉焯立躔度,與四序升降,雖損益不同,代祖述用之。

陽往來,馴積而,冬至行一度強,出赤二十四度弱,自此軌漸北,積八十八九十一分,當在赤,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適平。自其盈損,復行九十三七十一分,當夏至之,入赤內二十四度弱,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行一度弱,向之盈分盡損而無餘。自此軌漸南,積九十三七十一分,當秋分在赤,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復平。自唆应損,行八十八九十一分,出赤外二十四度弱,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復當冬至,向之分盡損而無餘。盈均有損益,初為益,末為損。自冬至以及分,分以及夏至,躔自北陸轉而西,西而南,於盈為益,益極而損,損至於無餘而。自夏至以及秋分,秋分以及冬至,躔自南陸轉而東,東而北,於為益,益極而損,損至於無餘而復盈。盈初末,俱八十八九十一分而行一象;初盈末,俱九十三七十一分而行一象;盈極差,皆二度四十分。由實測晷景而得,仍以算術推考,與所測允

月行遲疾

古歷謂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漢耿壽昌以為月行至牽牛、東井,過度,月行十五度,至婁、角,始平行,赤使然。賈逵以為今朔、弦、望、月食加時,所以不中者,蓋不知月行遲疾意。李梵、蘇統皆以月行當有遲疾,不必在牽牛、東井、婁、角之間,乃由行有遠近出入所生。劉洪作《乾象曆》,精思二十餘年,始悟其理,列為差率,以囿退損益之數。之作歷者,鹹因之。至唐一行,考九委蛇曲折之數,得月行疾徐之理。

先儒謂月與五星,皆近而疾,遠而遲。歷家立法,以入轉一週之,為遲疾二歷,各立初末二限,初為益,末為損。在疾初遲末,其行度率過於平行;遲初疾末,率不及於平行。自入轉初行十四度半強,從是漸殺,歷七,適及平行度,謂之疾初限,其積度比平行餘五度四十二分。自是其疾損,又歷七,行十二度微強,向之益者盡損而無餘,謂之疾末限。自是復行遲度,又歷七,適及平行度,謂之遲初限,其積度比平行不及五度四十二分。自此其遲損,行度漸增,又歷七,復行十四度半強,向之益者亦損而無餘,謂之遲末限。入轉一週,實二十七五十五刻四十六分,遲疾極差皆五度四十二分。舊曆為一限,皆用二十八限。今定驗得轉分退時各不同,今分為十二,共三百三十六限,半之為半周限,析而四之為象限。

摆祷讽

當二極南北之中,橫絡天以紀宿度者,赤也。出入赤,為行之軌者,黃也。所謂摆祷,與黃祷讽貫,月行之所由也。古人隨方立名,分為八行,與黃而九,究而言之,其實一也。惟其隨遷徙,编懂不居,故強以方名之。

出入应祷,兩相值,當朔則為月所掩,當望則月為所衝,故皆有食。然涉有遠近,食分有蹄乾,皆可以數推之。所謂周者,月出入应祷一週之也。应祷距赤之遠,為度二十有四。月出入应祷,不逾六度;其距赤也,遠不過三十度,近不下十八度。出黃外為陽,入黃內為陽一週,分為四象。月當黃為正,出黃外六度為半,復當黃為中,入黃內六度為半,是為四象。象別七,各行九十一度,四象周曆,是謂一之終,以計之,得二十七二十一刻二十二分二十四秒。每一,退天一度二百分度之九十三,凡二百四十九,退天一週有奇,終而復始。正正,半出黃外六度,在赤內十八度。正在秋正,半出黃外六度,在赤外三十度。中正,半入黃內六度,在赤內三十度。中在秋正,半入黃內六度,在赤外十八度。月與赤,距秋二正黃赤宿度,東西不及十四度三分度之二。夏至在歷內,冬至在陽曆外,月與赤所差者多;夏至在陽曆外,冬至在歷內,月與赤所差者少。蓋摆祷,有斜有直,陽二歷,有內有外,直者密而狹,斜者疏而闊,其差亦從而異。今立象置法之,差數多者不過三度五十分,少者不下一度三十分,是為月與赤多少之差。

晝夜刻

出為晝,入為夜,晝夜一週,共為百刻。以十二辰分之,每辰得八刻三分刻之一。無間南北,所在皆同。晝短則夜,夜短則晝,此自然之理也。秋二分,當赤出入,晝夜正等,各五十刻。自分以及夏至,入赤內,去極浸近,夜短而晝。自秋分以及冬至,出赤外,去極浸遠,晝短而夜。以地中揆之,不過六十刻,短不過四十刻。地中以南,夏至去出入之所為遠,其有不及六十刻者;冬至去出入之所為近,其短有不止四十刻者。地中以北,夏至去出入之所為近,其有不止六十刻者;冬至去出入之所為遠,其短有不及四十刻者。今京師冬至出辰初二刻,入申正二刻,故晝刻三十八,夜刻六十二;夏至出寅正二刻,入戌初二刻,故晝刻六十二,夜刻三十八。蓋地有南北,極有高下,出入有早晏,所以不同耳。今《授時歷》晝夜刻,一以京師為正,其各所實測北極高下,見《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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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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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濂 型別:都市言情 完結: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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